2014年4月21日 星期一

【夥伴座談】2014-05-17身心障礙者同儕親屬交流會

『每個人都應該有屬於自己的人生!!即使是重度障礙者,也是一樣。』

這一直是「自立生
活」所強調的目標。然而現實的環境障礙,制度的支持不足,讓重度失能的身心障礙者很難擁有自己的人生選擇。當父母年老,手足各奔東西,障礙者除了進去安養機構外,是否還有另外的選擇?

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於2007年成立。一直以來秉持著身心障礙者也有權益選擇自主人生的可能。而自立生活於1972年從美國加州柏克萊開始發起,強調障礙者不是只能待在機構,或家人照顧一生的選項,亦有自立生活的可能性。為此,我們特地與2014年新成立的社團法人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合辦本次「身心障礙者同儕親屬交流會」。

參加對象為身心障礙者家長(或親屬),透過近距離面對面的分享與討論,讓家長了解障礙者對於自立生活的需求,也了解家長的擔憂,增進相互價值信念澄清,漸而轉化正向支持之角色。活動舉辦,以同儕方式進行,亦會邀請障礙者當事人現身說法,以提供不同家長(親屬)、障礙者一個溝通、交流想法的平台,降低因血親關係所造成的距離與有言難盡的困境。強調藉由身心障礙者「同儕」來擔任分享者、活動帶領者,以「同儕」立場,使身心障礙者親屬(家長)看見自立生活之可能性與發展性。

【活動資訊】
  1. 活動日期:103年5月17日(星期六)
  2. 活動時間:中午12:00-13:30(親人共進午餐時間);
         下午13:30-17:30(親人分享交流時間)
  3. 活動地點:台南市政府無障礙福利之家5樓
      地址: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500號5F
  4. 參加對象:身心障礙家長或親屬,身心障礙者本人
         名額共15人,敬請把握名額!!
  5.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email至信箱nfo@vitality.org.tw       或傳真至02-2930-3216
  6. 連絡電話:台北02-2930-3229、02-2930-3315│聯絡人:莊棋銘
         台南0980-008-902│聯絡人李加華
  7.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8. 協力單位: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
  9. 補助單位: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 下載報名表:http://ppt.cc/6TJO 】

名額有限,額滿為止,敬請報名從速!!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夥伴聯誼】親近自然~新營糖廠戀戀五分車懷舊之旅





  當 台灣是甘蔗王國時,新營糖廠是台灣5大糖廠之一,因糖業衰微,新營糖廠也關閉,糖廠目前從事多元化經營,除各樣糖品外,也可以嚐嚐可口的多種冰品,新營糖廠的觀光五分車可說是全台灣最長的一條五分車路線,全長約4.6公里,田野風光、甘蔗田、稻田、絲瓜棚等美景盡收眼底,終點為「乳牛之家休閒牧場」這裡有卡哇伊動物園區,可愛動物區內還有古時的柑仔店和各種古早童玩,歡迎各位夥伴與我們來一趟體驗知性與感性懷舊產業文化之旅。

<活動資訊>



  • 活動日期: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
  • 活動時間:PM12:00-PM18:00
  • 活動地點:新營糖廠;乳牛之家
  • 集合時間:AM11:50-PM12:00
  • 集合地點:台南火車站服務台
  • 活動連絡:李加華  手機:0980-008-902
  • 報名人數:12人 名額有限,請速報名!
  • 參加對象:歡迎障礙者及社會大眾報名參加
  • 報名日期:即日起~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 報名費用:100元(含保險費及車資)
  • 報名信箱:tnntry@gmail.com  報名電話:0980-008-902
  • 主辦單位: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


下載報名表:http://goo.gl/Yptt6t


<注意事項>

  1. 活動宗旨以自立生活精神,強調障礙者自己選擇、自己決定、自己負責,從與夥伴同儕們外出遊玩中累積生活經驗。
  2. 即日起開放報名,本會會員優先,非會員亦歡迎報名參加,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3. 請記得攜帶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購買優惠票使用。
  4. 新營車站至新營糖廠距離約1km需要步行前往,請勘酌自身體力後報名。
  5. 將提供參與者意外險,請務必「填寫報名表」報名參加。
  6. 此次活動酬收報名費一人100元(含保險費及車資),報名後活動聯絡人會通知您繳費,繳費完成即確定報名,當天若因故未參與保險費用自行負擔,敬請見諒。
  7. 台南4月白天平均氣溫29-30度,請參與者記得做好防曬準備,避免中暑。
  8. 如遇颱風、地震等災害,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本活動有可能取消,敬請留意本會訊息。

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社團公告】成立大會圓滿成功

  各 位自立生活先進,關心並支持自立生活的所有夥伴,3月29日夢城成立大會,感謝所有夥伴的支持與相挺得以圓滿完成,在此感謝所有夥伴的祝福與支持!


  未 來夢城會繼續秉持自立生活的理念,與夥伴們攜手努力創造適合障礙者生活的環境,達成「無論多麼重度的障礙者皆能在社區獨立自主生活」的理想,還望各位自立生活的前輩多多指教與提攜。

敬祝 各位夥伴 ~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 敬上

2014年2月4日 星期二

自立生活 - 維基百科

自立生活運動(中文學術翻譯又稱為獨立生活)(Independent Living for Disabled People),是一位名叫Edward V. Roberts先生在1972年於美國柏克萊市發起的身心障礙者社會運動,而後有感於重度的身心障礙者,要融入社會生活不容易,因此成立了全球第一個自立生活中心(Center for Independent Living)。以協助重度身心障礙者,回歸一般社區生活,為最大的理想目標,而非在教養院、機構、醫院等地方,過著與社會長期隔絕的生活。

自立生活運動非常強調身心障礙者的「自主權」,還有障礙者勇於接受自己的「特徵」。傳統觀念認為,身心障礙者受限於體能、生理上的困難,需要社會大眾給予保護,並且身心障礙是一件不幸、可悲,應該透過醫療、復健、優生學等避免的悲劇。但自立生活運動認為,身心障礙者,只是身體某部份失能,或許不能走路,但可以透過輪椅代步。或許眼不能見,但可以透過手杖、導盲犬行動。不能自己洗澡、穿衣、如廁,可透過他人協助(如:居家服務員、個人助理等)人力支持,完成生活所需等特殊方式,來達成「自主權」,為自己生活做出選擇跟決定,並負起責任,充分扮演社會公民的角色,而非基於保護,喪失了各種可能性。

提到自立生活,傳統觀念會認為,必須先有「工作」能力,透過勞動賺取經濟基礎,才有條件談自主生活。然而,對部份失能情況嚴重的身心障礙者而言,就業具有高度的困難性。如果以此作為能否自主生活的基礎,那麼對於被就業市場排擠的身心障礙者來說,要達到自立生活將是十分困難的事情。因此透過社會制度的經濟補貼,來達成身心障礙者的經濟安全,也是自立生活的重要概念。

由於自立生活這樣的社會運動,站在障礙者「主體」立場思考的哲學思想,符合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很快的從加州柏克萊市傳出,遍及美國各地。並且自立生活中心,透過權益爭取、倡導,督促政府制定法律,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經濟安全、人力資源提供,防止各種歧視,成為美國當地身心障礙者爭取人權的重要思想。

壹、自立生活定義:
  • 強調身心障礙者必須「自我選擇、自我決定、自我負責」,藉由掌握生活,提高自主性,亦能扮演公民角色。
  • 認為身心障礙者,才是解決自身問題的「專家」。
  • 強調「社會模式」,以改善環境障礙、社會制度,取代「醫療模式」,藉由醫療改變身體的障礙。
  • 認為身心障礙者具有一般公民平等的權益(如就學、就業、社會參與)等,而非特權。
  • 「去機構化」,鼓勵身心障礙者在一般大眾社區生活,而非隔絕於一般社區。
  • 身心障礙者主導「倡議」與「服務」。
  • 肯定並認同身心障礙者「同儕」間的支持與影響。

貳、自立生活協會(中心)所提供的服務:
  1. 自立生活計畫(Independent Living Program)
  2. 個人助理服務(Personal Assistant)
  3. 同儕支持員服務(Peer Counseling)
  4. 自我倡議
  5. 無障礙住宅諮詢
  6. 復康巴士服務

參、自立生活協會(中心)組織運作原則:

自立生活協會(中心)運作原則,在世界各國的自立生活協會中,有著嚴謹基本要素,其原則跟一般身心障礙團體有所不同。其基本原則為下列幾點:
  • 團體的領導者(理事長)、主管階級一定要是身心障礙者。
  • 營運委員(理事、監事),有超過半數為身心障礙者。
  • 提供跨越障別的服務,舉凡肢體、感官、多重、智能、精神障礙等等,都是服務的對象。
  • 以服務身心障礙者回歸社會,自主生活為主要目標。換言之,使身心障礙者能夠自我決定生活方式,掌握生活主導權。
  • 自立生活協會(中心)為身心障礙者發聲的團體,需將服務對象之權益彙整後,向社會大眾、政府組織作倡議的動作。且以權益角度切入,強調身心障礙者的平等社會參與權,有別於一般慈善單位的「社會救助」觀點,或「社會福利」觀點。

肆、世界各國自立生活運動發展:

美國於1990年,由國會頒布了「1990年美國人殘障法」),其中明定環境設施與觀念,不得帶有歧視,並衍生出必須有支持性的社區居住制度、健康照護保障,為美國當地身心障礙者很重要的權益保障。

1986年,在日本東京也出現第一個自立生活中心-----Human Care協會,他是由中西正司所設立的,而後很快的傳到日本各地,截至2011年6月為止,日本已經有121個自立生活中心了。日本國會在2005年10月通過「障害者自立支援法」,為全國性對自立生活有關的相關法律。
目前在韓國、巴基斯坦、尼泊爾、蒙古等亞洲國家,也都在日本自立生活中心的協助下,紛紛創立自立生活中心。其中又以韓國發展的最快速,截至2009年為止。有超過85家自立生活中心。

2006年,聯合國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其中第十九條:「獨立生活和融入社區」明定:「本公約締約各國確認,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以及與其他人同等的選擇,應當採取有效和適當的措施,以便於身心障礙者充分享有這項權利,充分融入和參與社區」,包括確保:

(一)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選擇居住地點,選擇在那裡及與那些人一起生活,而不是被迫按特定的居住安排來生活。
(二)身心障礙者獲得各種居家、住所和其他社區援助服務,包括必要的個人援助,協助他們在社區生活和融入社區,避免與社區隔絕或隔離。
(三)身心障礙者可以在平等基礎上享用為大眾提供的社區服務和設施,且這些服務和設施符合他們的需要。

伍、台灣自立生活運動發展情況:

台灣的自立生活中心(在台灣稱為協會),是由日本愛之輪基金會委託台灣的好鄰居文教基金會招募身心障礙者赴日培訓。其中第六屆身心障礙者赴日領導人才的研修生林君潔,在日本自立生活中心學成歸國後,於2007年1月所成立的,名稱是「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目標是創造一個身心障礙者可以安全、平等的生活在一般社區中的社會環境。

2011年2月,台灣在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的主導下,遊說立法院三讀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五十條第八項新增「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為台灣首度入法的自立生活相關法條,對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運動之影響目前還未明朗。

2012年3月,台灣成立第二間自立生活團體,名稱是「社團法人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為台灣第二間由障礙者主導、自發性之自立生活推廣、互助團體。

2012年10月14日,由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主辦,並邀請各地自立生活協會、籌備會,多個社福團體,共同舉辦我們不要靠爸靠母 自立生活大遊行,約一百五十多名支持者、身心障礙者支持參與。抗議中華民國(台灣)內政部公告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並未符合身心障礙者需求,並未充分徵詢身心障礙者之意見。為國內首見以「自立生活」為主題之遊行。

2013年10月18日,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再度舉辦「自立生活,政府責任別逃脫」大遊行。招集約兩百名支持者,二十三間民間單位共同倡議。由於未得到衛生福利部正面回應。當晚至中山南路封街表示抗議,並有部份支持者聚集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至凌晨才陸續散去。本次抗議行動至十九日午時十一點才結束。衛生福利部則表示將於三十日內召開檢討「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試辦計畫」檢討會議。

文章來源/自立生活 - 維基百科

2014年2月3日 星期一

個人助理 - 維基百科

個人助理(Personal Care Assistant)為「自立生活運動」(Independent Living for Disabled People),下,所衍生的支持性服務。係指身心障礙者由於身心功能缺損,故需一位、甚至多位身心功能相對健全者,代替身心障礙者肢體、心智、溝通功能上的不足,提供個人化的貼身協助。最主要的功能在於提供物理上的協助,如拿取物品、協助位移、如廁、餵食等需肢體動作完成之生活協助。也可以是引導心智障礙者決定生活瑣事之協助角色。或者代替具有語言障礙之身心障礙者,與外界溝通橋樑。

在日本,通常將個人助理稱為「介助者」,並具有法源依據,政府補助。在台灣,由「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於2008年向「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申請方案開辦。起初僅是民間單位倡議、募款提供之試辦性服務。2012年7月開始,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布「自立生活試辦計畫」,其中明文規定各縣市得委託各地方單位培訓個人助理,藉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性服務。

個人助理與「居家服務員」容易造成混淆。其最大的差異性有兩大類區塊:個人助理提供全面性服務,因此也包含出外參與社會性、人際關係之活動相關協助,並遵照身心障礙者的「自主權」下,提供服務。而居家服務員,則是僅提供居家協助、陪同就醫,對於社會參與性之協助則不提供。服務也僅是「任務型」,以達成工作責任範圍為主,對於身心障礙者本身的意願較為忽視。

個人助理基本定義:

  • 完全尊重身心障礙者的「自主權」,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提供個別性、完整性的協助。
  • 個人助理僅是協助身心障礙者完成生活任務,不代替生活決定,以此提高身心障礙者「自我決定、自我選擇、自我負責」之能力。是「協助」而非「保護」的立場提供協助。
  • 個人助理派遣單位,以身心障礙者主導之協會、非營利組織為佳,提供之服務最能貼近身心障礙者之需求。
  • 個人助理提供之服務,僅以身心障礙者「本人」為主,而非家庭幫傭。
  • 個人助理經費,應為國家提供資金,提供民間單位派遣服務,資源亦能長久安定。
  • 個人助理與身心障礙者基於「相互尊重」的前提下,相互支持。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個人助理是其手腳、眼耳、口鼻,應予以尊重。對個人助理而言,身心障礙者是其服務之對象,其需求應盡量給予支持、滿足。
  • 通常使用個人助理服務前,將會搭配「自立生活計畫」(Independent Living Program),使身心障礙者可以充分掌握其服務品質,確保個人助理與身心障礙者雙方權益。


相關題材電影: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2012/10/14自立生活大遊行(媒體報導全紀錄)

一、電子媒體部份:

二、平面媒體部份:

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障礙者的自立生活運動與服務

「自立生活」並不是所有的事物都要靠自己的雙手完成,而是透過社會制度的建立,創造出障礙者可以自己選擇、決定且負責的機會,不因所謂「障礙」而喪失應有的權利,能在自己所選擇的社區裡過著和大家一樣的生活。

***

一、障礙來自於環境

你有想過地面一個小小台階,就會阻斷行動不便者社會參與的機會嗎?你知道平常人們上洗手間只要花3分鐘的時間,但有的人需要他人協助耗上一個小時去處理嗎?

在這社會上,有一些人無法用雙腳走路,必須使用電動輪椅、斜坡、無障礙交通工具才能生活;有一些人無法接收太複雜的語言和資訊,需要透過簡單的說明、注音或圖片才能夠理解外界的訊息,但我們的社會沒有接受族群多樣性的存在,而將這些需求視為個人問題視為家庭責任,把這些人歸類為「身心障礙者」,弱化其應有的角色與權利,最後這族群自然而然就被邊緣於社會角落。

會興起障礙者自立生活的推動,就是因為這個社會是以非障礙者的角度及標準建構而成,真正的障礙是來自於環境的阻礙及觀念的排除。因為如果人們願意讓所有建築物大門口一路平坦,那麼是用兩隻腳走進去還是用四個輪子的輪椅滑進去,都不會被認為是那麼重要的問題;如果書籍全面都有點字版本,那麼不管是用看的還是用摸的,都可以讓視障者達到資訊取得的機會平等,所謂的「障礙、不方便」也就會跟著消除。

二、何謂自立生活?

過去,身體自理能力高的障礙者才有機會談上自立生活,但現在我們所談的自立生活是即使你不能親手為自己穿衣服、不能自己親手進食,也有權利談自立生活。因為我們可以用自己的嘴巴,簡單的文字,身體的訊息告知然後藉由他人的協助讓屬於自己的生活運轉起來。

所以在這裡所說的自立生活,並不是所有的事物都要靠自己的雙手完成,而是透過社會制度的建立,創造出障礙者可以自己選擇、決定且負責的機會,不因所謂「障礙」而喪失應有的權利,能在自己所選擇的社區裡過著和大家一樣的生活。

讓每一位人民自由地生活在社區裡,是政府應負的責任,障礙者身為公民,當然擁有權利獲得實現自立生活的支持服務,這樣由「福利」轉化為「權利」概念,在台灣需要漫長時間去改變。

當然,這樣的理想要成為現實,必須透過服務的推動及環境的改革,才能保障每個人的權利,發揮自己的價值。

三、自立生活運動

障礙者再也不是嘉年華會中被膜拜憐憫的玩偶,障礙者也不是在抗議行動中被拿來當人形看板,而無法進入決策會議。或者進入會議中,卻被拿來當作收集倡議素材的提供者,無法參與最後的決定。自立生活運動就是要翻轉以上不合理的現象,強調「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也就是「沒有我們障礙者的參與,就不要為了我們決定!!」這是自立生活運動主要核心價值。

在美國為了改善不平等的環境, 1970年代由障礙者們發起自立生活運動,並於1972年在加州柏克萊成立全球第一間自立生活中心,接二連三的社會運動,促使了ADA法案的誕生。之後,自立生活的概念於1980年傳進日本,接續地慢慢擴散至亞洲各個國家,由當地的障礙者們展開環境及服務提供方式的變革。而自立生活的推動,也轉換了過去的思維,由身心障礙者擔任起提供服務、改善環境的專家。 台灣於2007年也由一群障礙者組織「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展開一連串的倡議活動與社區服務。協會主要任務為

(1) 提供障礙者自立生活服務。
(2) 開發障礙者潛能,促使障礙者有自我選擇、決定、負責的權利。
(3) 集合障礙者之同儕力量爭取均等機會。
(4) 宣導教育社會大眾正確觀念,消除歧視以改善環境。
(5) 與各國自立生活中心連結,建立網絡,資訊交流。

我們所在的社區,也因為協會的成立,障礙者頻繁地出現積極倡導,附近的商家、郵局、人行道、騎樓也漸漸改建鋪設無障礙。障礙者與居民互動良好地生活在同一個社區中。

另外,發展初期2007年~2010年我們舉辦了多場以障礙者為主的研討會、團體工作坊、Asia Try活動,宣導自立生活的理念,並提昇障礙者自覺, 擴大當事者的社會參與。2010年~2015年則將在各地積極培育身心障礙人才,提昇政策參與能力,以建立個人助理及自立生活服務。
2011年底,在台灣的高雄、台南已經有當地的身心障礙者受到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宣廣與影響,成立「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籌備會」及「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籌備會」。相信其他縣市之身心障礙者,也會陸續成立當地的自立生活協會。

四、自立生活服務

自立生活運動的過程中,透過自立生活協會成立,障礙者擔任起專家及提供服務者的角色,除了作倡議(Advocacy)的工作之外,亦發展了許多服務,如:個人助理(Personal Assistant簡稱PA)服務、自立生活計劃(Independent Living Program簡稱ILP)、同儕心理支持(Peer Counseling)等,以支持不管多麼重度的障礙者,也可以在社區中過著自主的人生。以下為我們的介紹:

(一)個人助理服務

個人助理是支持身心障礙者生活於社區、實現自我很重要的人員。身心障礙者可以用自己的嘴巴,簡單的文字,身體的訊息告知自己想要做的事,然後藉由他人的協助讓屬於自己的生活運轉起來。為了維護服務品質,讓個人助理更具有責任感及約束力,服務形式必須以有給職的方式進行,使個人助理及障礙者雙方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的關係下,一起完成生活上大小事物。此服務採同性協助,特別強調要以障礙者為主體,不管個人助理自己喜歡什麼顏色的衣服,煮飯時是不是喜歡吃清淡一點,都不能影響障礙者的主體性,應照著障礙者的喜好及習慣完成服務內容。而障礙者相對地也有義務在使用服務時,必須遵守使用服務規則,以對自己的生活負責。

個人助理協助內容有:

1.個人身體協助:如協助進食、移位、推輪椅、入浴等。
2.家事協助:清潔環境、打掃、烹飪等。
3.其他協助:如外出、購物協助或其他事項。

傳統的思維,認為「照顧」身心障礙者,需要精湛的技術及專業的知識,但其實大部分身心障者的生活其實和大家一樣吃飯、喝水、洗澡、外出、買買衣服、看看電影,這些事情其實只要受過簡單基本的訓練即可,而有醫療或特別需求的人,再加長其訓練時間,讓個人助理這個行業可以平易近人大眾化且符合實際需求。以過去的經驗,成為我們個人助理的人有主婦、學生、造型師、記錄片導演、幫腿幫、二度就業……等等,讓不同領域的人一起參與協助障礙者自立生活,改變環境也是我們的目標。

(二)自立生活計劃

自立生活計劃是指,創造障礙者邁向自立生活之目標時所必需擁有的心理建設及技術學習的平台。障礙者長期受到照顧與保護,或者是因為環境障礙的限制,往往缺乏自立生活於一般社區之經驗,透過同儕支持員的協助,一同訂定自立生活規劃,學習生活技巧,建立屬於自己的生活模式。這也可以說是一種障礙經驗交換、文化傳承的重要過程。

●自我認知:運用同儕心理支持、角色扮演的方式,討論如何看待自己的障礙、自己與家人的關係與社會的關係,以建立自信心之目標。
●輔具選擇與無障礙空間的改造:協助障礙者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輔具與創造適合自己的無障礙空間。
●健康維護與緊急事故處理:了解自己的障礙與健康維護;生活於社區上需具備解決緊急事故的應變能力,與同儕支持員一同收集自己社區中可運用的資源
●個人助理服務:了解自己的協助需求→學習如何開口說出需求→與個人助理的相處關係
●和家人關係:檢視自己與原生家庭的關係→家人與自立生活?→理想中自己未來的家庭關係
●財務運用:自立生活所需開銷、每月每週收支管理運用
●住 宅:尋找希望住的地點→希望住的房型→尋找租金來源→改造成無障礙空間
●交通規劃:與同儕員一同規劃外出活動,選擇目前可運用之交通工具,並了解其使用申請之方法
●購物和料理:制定菜單→選擇食材→選擇鍋具→烹調
●關於性:了解自己的身體與性需求及進行方式。
●社 交:如人際關係、與個人助理相處技巧
●其 他

同儕支持員必須是身心障礙者,且已經自立生活於社區、懂得傾聽的障礙者才能擔任。當然若是與服務使用者的背景越相似越好,這樣可以讓服務使用者安心地學習、提問,同儕支持員與服務使用者的互動絕非單向的,兩方是處平等地位並教學相長,透過這個過程亦能豐富同儕支持員自身經驗。

(三)同儕心理支持

身心障礙者生活於社區中,會遭遇到許多否定與挫折,往往壓抑了自己,平常很難有暢所欲言,抒發的機會,因此我們提供一個可以安心的平台,讓同是身心障礙的夥伴,彼此交流分享經驗給予力量。很多困擾是社會環境造成的,大部分的問題是無法一時解決,所以同儕心理支持最大的功用是傾聽、陪伴,互通感受,化解一些內心的疑慮、不安、恐懼等負面情緒。

同儕心理支持,有分個別及團體形式,基本上有幾個進行原則:
1、雙方都是身心障礙者
2、雙方對談時間均等
3、內容不能帶有批判及否定言語
4、不提供建議
5、嚴守隱私

五、結語

雖然不論國際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裡皆有提到要確保障礙者的自立生活,但是要落實在台灣的社會中仍需要一段漫長的時間。另外,「自立生活」是以障礙者為主體的運動,從觀念的宣導、服務的提供、議題的倡導,皆須以障礙者擔任自己的專家去執行發聲,這非常挑戰傳統思維及過去既有的工作模式。許多問題與障礙,需要靠你我一起努力,從日常的生活做起,多一些互助,多給些機會,來改變這個環境。

文/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總幹事 林君潔